症状是进入评估的线索,不直接等同于诊断或某一种干预。

通用症状路径

  1. 描述症状 — 记录位置、诱因、时间模式、程度变化和伴随表现。
  2. 检查边界 — 先判断是否需要停止服务或医疗评估。
  3. 建立基线 — 选择可重复的观察、活动度、力量或功能指标。
  4. 查找相关问题 — 对照常见表现、混淆情况和服务边界。
  5. 进入症状方案SOP — 仅在边界明确后安排干预与复评。

使用原则

  • 疼痛、麻木、无力、活动受限等词只描述体验或表现,不能单独确定原因。
  • 无法完成风险筛查或结果不能解释时,不进入具体干预。
  • 每次干预前先保留可复评的基线指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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